2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启动仪式在台创园举行。实验区检察院、台湾工作部、经济发展局等10个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企业合规是指,检察机关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既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也警示潜在缺乏规制约束的企业遵纪守法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晓明表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有利于共同推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健康发展,努力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企业合规“平潭模式”。
“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既有助于企业合规管理,也能有效避免涉案企业出现的‘案件办了、企业垮了’的困境。”实验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游海强说。(融媒体记者 林伊铭 见习记者 蔡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