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苏平镇上攀村存在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随即联合农业农村局、执法应急局等部门现场督办。
经查,这处用地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造的壳丘头考古基地公厕占用耕地0.11亩,现已移除并复耕。
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林常永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是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一部分。今年6月,实验区全面开展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截至目前,共核查监测疑似图斑23宗,摸排率100%,其中纳入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3宗,占用耕地2.79亩,实验区将陆续拆除3宗违法建筑物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复耕到位。
下一步,实验区将紧紧围绕农村建房“八不准”的要求,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制度,对于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依法分类、从严从快处置。“我们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拆除一宗、复耕一宗,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社会氛围,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林常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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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是指: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4.不准在承包地上违法建房;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融媒体记者 林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