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33号)
当前,国际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近日我省泉州、厦门、漳州也出现本土病例,再次警醒我们疫情防控一刻松懈不得、丝毫不容大意。为有效落实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总策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现就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2月27日以来(含2月27日),本人或共同居住人员中有从泉州市入(返)岚的人员,需向所在社区(村居)和所在单位报备,实施3天2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实施居家健康管理,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岗,但还需在第7、14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果旅居地区被划为中高风险地区,要立即按照要求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二、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黄码”情况,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居)报告。其中,黄码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管理,并在第1、3、7、14天由所在辖区卫生院上门核酸采样,期间转为绿码的自行解除居家健康管理;红码人员要主动联系所在村居(社区)或区防控办,由区防控办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接受14天集中医学观察。同时,广大市民如发现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海上偷私渡行为等相关防控信息,也请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或有关部门报告。
三、全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广大市民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从涉疫地区入(返)岚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登记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五、请广大市民注意冷冻(藏)食品和快递安全。坚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做好采购环节、加工使用环节的个人防护;做好快递收拆环节的个人防护和快递外包装消毒处理;一旦购买了可疑涉疫产品,切勿擅自接触,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社区)及区防控办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可疑涉疫产品处置等措施。
六、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合活动时,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符合条件但仍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可选择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八、如出现发热、咳嗽、头痛、咽痛、流鼻涕、味(嗅)觉减退、腹泻、乏力等症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既是市民群众的义务也是责任。如有迟报、瞒报活动轨迹或其他不遵守防控措施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