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对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质量、外观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如今,3年过渡期就要到了,市面仍有部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在售。11日上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实验区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分成四个检查组,以红山庄、红山东路和潭城南路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发现16家商铺涉嫌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已扣押涉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30辆。
“车子的说明书、合格证都有了,我们量一下鞍座(座垫)标准、前后轮中心距数据。”上午10点,记者跟随第三检查组来到潭城南路的一家爱玛电动车专卖店。执法人员首先向商家出示执法证,随后按照规范对店内的电动自行车展开检查。“老板,这两部鞍座长50厘米,超标了,外观与证书显示的也不同,先推出来别卖了。”很快,执法人员就发现了两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按照程序先行查扣。“处罚不是目的,我们希望通过行动来规范商家行为,如实告诉消费者,哪些车符合标准可以购买,做到诚信经营,不欺瞒顾客。”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坛西分局局长汪明刚说。
同一时间,在红山东路,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负责人陈功琳也带着执法人员逐户检查,他告诉记者,此次对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检查行动,是今年以来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最大的集中行动,也标志着2022年“铁拳行动”正式启动。“上午2个小时,仅对红山东路商户就已经查扣涉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40余辆,后续我们会请专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果若为不合格,我们将召开案审会进行处罚。”陈功琳说。
据了解,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具有不同的国家标准。在新国标实施之后,电动自行车速度不允许超过25公里/小时,鞍座长度≤35厘米,前后轮中心距≤125厘米,只要有一条不符合即可判断为涉嫌不合格产品。
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肖森林也表示,连日来,民警深入全区各电动车销售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待销售的改变车身、加装电瓶等不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造册并拖离。
“市民在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时,可对照产品合格证上的参数查看车辆是否改装,杜绝购买改变车身、加装电瓶等不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果私自改装,也将无法注册登记,还会被处罚。”肖森林说,也提醒家长朋友们,在为孩子购买国标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驾驶电动自行车年龄必须在16周岁以上,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罚。
在此次检查行动中发现,也有不少商家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店内在售产品均符合标准。“客人来买车,我会先询问是否有两轮驾驶证,如若有,给他推荐电动摩托车,如若无,建议购买电动自行车。”九号电动车专卖店店长朱锦鹏介绍。另外,针对部分客人在完成上牌后,将车开回店里,要求店家帮忙解码提速的行为,朱锦鹏表示拒绝,他说:“这些都是违规操作,关系到生命安全,我们不会为了生意帮客人解码提速。”
执法人员也呼吁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要购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特别是中学生,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上路不仅会给自身安全造成危害,也会威胁到其他群众的安全。(融媒体记者林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