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为落实“以产引才、以才促产”,着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日前印发《泉州市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培育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3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工业股。
方案明确,通过支持一批高技术、高成长、强引领的团队,培育出一批实体经济“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每年遴选5—10个市级产业领军团队作为培育对象,培育团队所在企业一般应为初创期或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对入选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的,团队全体成员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另视团队情况分三档(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给予补助,对能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实行“一事一议”,最高补助3000万元。
按照《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团队的项目或成果应属于下列领域之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院、海洋高新、节能环保及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省市两级中长期规划明确的重点发展领域;省市两级新引进重大项目。
团队领军人才须符合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基本资格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外国专家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教授(或相当于技术职务);跨国公司、国内外知名企业副总及以上的高级管理职务或研发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3年以上;近三年应缴工薪个人所得税额每年不低于10万元;符合省级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并满足以下条件:除领军人才外,团队应拥有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具备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专业人才,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团队第一、二核心成员此前一般应为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或跨国公司、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级技术或管理类职务3年以上,或曾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科技)项目的支持;团队领军人才与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3年以上的稳定合作,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团队研发项目应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并满足以下条件: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能填补国内空白;可直接进行成果转化或已进入中试阶段,3年内能在福建省内实现产业化(生物与新医药类研发项目须进入临床试验阶段,5年内能在福建省内实现产业化),预期能在产业细分领域成长为国内乃至国际的领军型企业;项目已完成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
团队所在企业应为泉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企业成立1年以上;具备股权投资条件,能接受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投资基金(名称暂定)的股权投资;年均R&D(研究与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领军人才或团队占有一定的股份,团队成员在企业的工作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9个月(外国专家团队成员不少于2个月)。(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