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工作11月5日开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据悉,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日前启动,计划招聘250人。招聘对象分为三类,第1类为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以下。第2类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第3类为尚未签约的2021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11日,报名邮箱:sssjyjrsg@126.com。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有《2022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届毕业生暂未发放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书面说明,但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报考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只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石狮市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记者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