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地统计涉案财物,提高涉案财物流转效率?如何提高对毒品、危化品和刑事侦查物证以及随身物品、无主财物等管理监督力度?石狮市着力抓好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和智慧物管平台建设,有效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水平。
建立部门联动平台 实现跨部门管理新模式
2018年8月,福建省委政法委决定建设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并在石狮试点运行,实现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在公检法之间“实物静止、手续流转”的跨部门管理新模式,有效提升了涉案财物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为全省全面铺开应用该平台提供了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通过建立“福建省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和泉州E通政法全面对接,全流程智能衔接减轻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政法干警负担。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系统内录入的涉案财物信息自动实时推送至该平台,民警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涉案财物移交公安机关内部暂存或直接向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中心移交涉案财物;调取、借出、移交等手续也均通过执法办案系统进行办理,民警无需登录多个系统进行操作。案件移送时,公检法相关工作人员可当面或远程办理涉案财物“换押”手续,实现涉案财物的处置权和管理职责在跨部门之间的同步转换,大大提升流转效率。试点以来,共通过平台流转有涉案财物的案件5671件,其中移送检察机关4283件,移送法院2019件。
创新智慧物管平台 实现涉案财物智能管理
石狮市借鉴物联网的理念,经过不断的调研、研发、调试,在全省率先建成了“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通过“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实现了对物品的智能化管理。根据物品属性、存放地点、保管形式、处置方式的不同,在执法办案系统中建成“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以“一区七分库”(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区,中心直属库、所队预收库、委托代管库、电子证据库、现场物证保管库、涉案金融性资产库、随身财物保管库)模式对涉案财物进行分库归责管理。同时,特别设置了“属性待定库”区,将无主和属性不明的财物也纳入系统管理。通过对案件物品分库归责管理,率先实现对案件物品全方位、闭环式、无死角的全流程监督,真正实现了为基层执法办案减负,让队伍建设搭上执法规范化的顺风车。
对物品采取物联网信息化管理。在智慧物管平台上,将原有物品的条形码替换为二维码,办案民警通过警务通终端扫描物品的二维码,可以查询到存放在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的涉案财物的案件编号、案件名称、属主姓名、办案人员、入库时间等相关信息,大大提高了以物找案的效率,也确保了实体仓库与线上库区数据一致。“石狮市智慧物管平台”还具备财物管理分析、财物移交单位分析、待办事项统计、库存分析、统计报表、涉案财物流程图等功能,能全面、实时、动态反映执法办案系统中所有案件物品的保管、流转、处置等情况,对案件物品的管理实现了由原来的“多头管理、各自为战”提升成现在的“齐抓共管,协同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