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石狮市公安局将持续深化开展新一轮打击整治四大行业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并对外发布悬赏征集四大行业领域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在自然资源领域方面,线索征集范围包括:无证开采、越界盗采、垄断矿产资源和非法采(运)海沙河沙、取土洗沙的违法犯罪线索;以非法手段强揽矿山、采沙工程、霸占矿石沙石资源,垄断市场经营的违法犯罪线索;以暴力或软暴力等非法手段强买强卖沙石、矿产品,以明显不同于市场价格强行出售矿产及沙石的违法犯罪线索;国家公职人员以各种形式参与和包庇以上非法行为或为非法行为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其他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在交通运输领域方面,线索征集范围包括:采取碰瓷、讹钱、滋扰等手段敲诈勒索货车司机,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以暴力、威胁、侮辱等手段妨碍交通执法的违法犯罪线索;暴力抢客源、强占客运线路,在运输场站欺行霸市的违法犯罪线索;打砸损毁交通工具,通过车托、“黄牛”强制收取“保护费”“过路费”的违法犯罪线索;教唆他人设置路障,非法侵占普通公路路产路权,故意破坏普通公路桥梁、隧道、涵洞等基础设施,以及“黄牛党”违规带路躲避执法检查的违法犯罪线索;国家公职人员以各种形式参与和包庇以上非法行为或为非法行为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其他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在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线索征集范围包括:通过不正当手段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违法犯罪线索;在工程项目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建筑原材料,强租机械设备的违法犯罪线索;垄断土方、沙石、钢材等建筑材料供应的违法犯罪线索;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挠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线索;恶意拖欠工程款、恶意讨薪的违法犯罪线索;国家公职人员以各种形式参与和包庇以上非法行为或为非法行为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其他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犯罪线索。
在信息网络领域,线索征集范围包括: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幕后组织者、出资者、策划者、技术骨干、成员以及诈骗窝点的违法犯罪线索;非法从境外窝点招募境内人员从事涉诈洗钱的违法犯罪线索;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网络账号、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非法互联网接入、App研发和封装、网络接码、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违法犯罪线索;“套路贷”、裸聊敲诈勒索等新型网络犯罪的违法犯罪线索;其他信息网络领域的违法犯罪线索。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提供线索的群众,经查实后,公安机关将根据《泉州市扫黑除恶常态化市级举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1千元至10万元人民币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露举报情况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记者 杨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