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福建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到2023年,持续加大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开展肉制品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食品安全风险报告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
鼓励企业建立完整产业链
《方案》要求,肉制品企业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可上岗。在肉制品加工厂,加工区地面、墙壁、天花板应当平整、无破损、无污垢,加工贮存设备、工具等物品及时清洗。
原料肉应当符合国标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生猪产品还应当具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报告。进口肉类产品应当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符合国务院、省和当地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同时,及时将原辅料管理、生产加工控制、产品检验和贮存运输销售等信息录入福建省“一品一码”追溯信息平台。
《方案》还鼓励肉制品生产企业自建或合作建立畜、禽养殖基地,积极推广“养殖基地+屠宰厂(供应商)+生产企业”的完整产业链控制模式。
使用病死肉加工食品严惩
《方案》明确,全省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肉制品的生产许可,特别是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生产加工控制、清洁消毒、冷藏冷冻和检验检测等项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中小肉制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其中,全省各个辖区内的中型肉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由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小型肉制品生产企业和肉制品加工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
对发现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使用回收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依法处罚到人,处罚信息应记入信用档案。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海都记者 陈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