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根据全国、省、市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工作的要求,福州市台江区委文明办积极发动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开展文明交通工作,开展电动车骑乘人员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安全宣传。
开展一场学习会议。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积极响应,召集全体职工开展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传达《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文明单位(村镇、校园、社区)带头落实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有关要求的通知》(榕委文明联〔2021〕10号)文件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做一名文明出行的示范员、宣传员。
签署一份文明承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组织全体职工签署《文明交通承诺书》,根据自己的出行方式,承诺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共同倡导“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
进行一场线上宣传。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在各自的工作群中发布文明安全交通教育,提醒大家文明出行、安全出行,骑电动车人员要佩戴头盔。
组织一次线下宣传。台江区委文明办联合台江交警大队上门对辖区各单位骑电动车佩戴头盔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级文明单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督促干部职工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台江交警大队还在各主要交通路口开展为市民送头盔活动,并进行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宣传。各个文明单位志愿者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单,各线下LED屏幕都轮流滚动文明出行的公益广告。
此次“一盔一带”宣传活动,有效动员了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参与到文明交通宣传中来,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示范作用,为营造文明安全的城区交通秩序贡献力量。